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抵扣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投资损失:
例如股票投资亏损,可以用于减免税收。
就业损失补偿:
如裁员补偿,也可用于减免税收。
抵税定向捐赠:
企业支付的慈善捐赠等,可以用于减免税收。
折旧损失:
如设备折旧损失,可以用于减免税收。
研发费用抵扣:
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如研发税收抵扣,可以用于减免税收。
社会保障费用:
如养老保险费,可以用于减免税收。
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损失:
包括非货币资产销售、转让、变卖的损失,存货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报废清理的损失,以及通过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买卖金融产品发生的损失。
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
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担保损失:
如果担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并且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在追索无果的情况下,比照应收款项损失处理,可以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其进项税额通常不能抵扣。然而,如果是自然灾害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税法规定,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税法和相关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