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的规则如下:
号码结构
身份证号码由17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
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地址码
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按GB/T2260的规定执行。
出生日期码
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按GB/T7408的规定执行,年、月、日代码之间不用分隔符。
顺序码
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
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校验码
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照ISO 7064:1983.MOD 11-2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
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其他信息
前1、2位数字表示所在省份的代码。
第3、4位数字表示所在城市的代码。
第5、6位数字表示所在区县的代码。
第15、16位数字表示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代码。
第17位数字表示性别:奇数表示男性,偶数表示女性。
第18位数字是校检码,一般是随计算机的随机产生,用来检验身份证的正确性。
这些规则确保了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便于政府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身份识别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