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 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
生命权:公民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权利。
健康权:公民维护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姓名权: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肖像权:公民对其肖像的使用、控制和保护的权利。
名誉权:公民和法人享有的保护其名誉不受损害的权利。
荣誉权:公民和法人享有的保护其荣誉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
隐私权:公民享有的保护其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
身份权
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管理权利。
配偶权: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亲属权:公民在亲属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权:公民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人身权的主要特征包括:
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
人身权是固有的权利,不依赖于任何意思表示或行为即可取得。
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得侵犯,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和身份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