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生怎么罚款

时间:2025-01-06 16:42:35

在湖北省,超生的罚款标准主要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实际年收入高于平均水平

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

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重婚生育或有配偶与他人生育

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上述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金额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40%。

这些规定适用于湖北省内所有符合超生条件的家庭,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征收金额可能会受到当地具体政策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