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轻刑可能:
适用于预计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或被告人。
重刑但无危险:
适用于预计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认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会带来社会危险的嫌疑人或被告人。
特殊情况:
适用于本应逮捕却因严重疾病或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妇女。
羁押期限届满:
适用于案件尚未办结,但羁押期限已满的情况。
证据不足:
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讯、审查后,虽需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无需逮捕:
持有有效护照或出境证件,可能逃避侦查但无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复议、复核期间: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后,需要复议、复核的;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情节轻微:
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考虑适用取保。
初犯或偶犯:
对于初次犯罪或偶尔犯错、且具备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可以酌情考虑批准其取保。
无再犯风险:
经过评估,被告人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即对社会安全不构成威胁时,可以给予批准。
具备固定居所和职业:
如果被告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表明其可能遵守法律,不会逃避责任。
家庭担保:
如有家庭成员或亲属愿意为其提供担保证明,并承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这会对获得批准有所帮助。
健康因素:
如因健康原因需要在外接受治疗的,被告人可以依此理由申请取保。
未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该案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作为申请理由之一。
综合以上情况,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较为宽泛,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健康状况等。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