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之所以也有法人,是因为它们 具备了法人资格的条件。具体来说,法人资格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依法成立:
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责任。这种财产或经费必须是独立的,并且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货币或其他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独立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综上所述,国企作为依法成立、具备必要财产和经费、拥有独立名称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符合法人成立的条件,因此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