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
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或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
持伪造、过期、失效的排污许可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已被撤销、注销、收回后仍然排放污染物。
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废水污染物:含铬废水产生车间排口总铬、六价铬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限值,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限值。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未依法处置与管理固体废物
未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设施、场所,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或排污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违反环境管理制度规定
拒绝环保部门检查。
未按规定自行监测。
其他违法行为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
私设暗管排污。
超标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