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家用车
使用年限为15年。
从行驶证上的注册日期开始计算。
出租客运汽车
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
使用年限为15年。
教练载客汽车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年限为13年。
其他营运载客汽车
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
使用年限为15年。
非营运载客汽车
9座以下(含9座)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专项作业车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挂车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摩托车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在达到使用年限后,车辆需进行定期检验。若通过检验,可以继续使用;若不能通过,则需强制报废。某些情况下,如达到一定使用年限但仍能保持良好状态的车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使用年限,但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