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结果有效期一般是 永久性的,不会丧失效力,除非存在某些法定情形导致司法鉴定效力丧失。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其有效期通常被认为是永久性的。然而,也有可能出现因时间过长而导致鉴定结果被推翻的风险。
具体而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此外,虽然司法鉴定的有效期通常为永久性,但如果当事人对久远的司法鉴定结果不信任,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结果的有效期通常是永久性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鉴定结果被推翻或当事人申请再次鉴定,可能会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