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应该由 不动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并保管。具体流程包括:
办理地点 :预告登记证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预告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则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备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
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资料送交房管局,并等待领取预告登记证。
建议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或开发商,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并取得预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