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时,就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1、按照月基本工资计算,这种算法通常在月工资标准固定,没有其他的一些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收入;
2、按照银行流水确认平均工资,在工资收入结构非常复杂,争议的双方无法准确的确认工资标准时,法院通常按照银行流水计算平均工资;
3、部分地区将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纳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部分地区将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排除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之外;因此具体在发生纠纷时还有看争议的区域法律法规及司法判例的尺度。但法律有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中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还是按照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4、湖北省人社部门发布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明确加班工资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