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劳务或服务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需要将原先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抵扣的税额中转出,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以下是进项税额转出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计算方法:
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以票抵税:采购成本乘以税率。
计算抵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农产品采购成本除以(1-10%或9%)乘以10%或9%计算。
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无法准确确定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等于当期实际成本乘以税率。
利用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在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会计分录处理
用于非应税项目: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税务申报表填写
在税务申报表中正确填写转出税额的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表给税务部门。
建议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税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处理能力,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应严格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确保转出金额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