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时间:2025-01-05 03:13:50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申请复核

时间限制: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申请途径: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所需材料: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新的证据或理由,也应一并提交。

复核流程: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提起诉讼

条件:如果通过行政复核仍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诉讼过程: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重新审查。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其他注意事项

复核次数: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已经申请过复核并作出结论,则不能再次申请复核。

证据提交:在申请复核或诉讼时,应尽可能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来支持自己的异议,例如,关于各方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的证据,或者关于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的证据。

通过以上步骤,当事人可以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并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