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权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
体育赛事冠名权
体育赛事的冠名权是指体育比赛或其他活动把名字卖给想做广告的企业或厂家,出资赞助的后者可以利用比赛或其他活动宣传、介绍自己的权利。例如,在足球比赛中,球队的主场可能会被命名为“XX银行体育场”或“XX啤酒体育场”等。
活动冠名权
活动冠名权是指企业或组织通过出资赞助某项活动(如比赛、义演、晚会等),取得用自己的商标或品牌为活动命名的权利。例如,“美的之夜——第七届亚洲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中的“美的”即为赞助商。
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冠名权
对建筑物、道路、桥梁等予以命名的权利也属于冠名权范畴。这类冠名权通常由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和授予,例如“新盖中盖杯”电视青年歌手大奖赛中的“新盖中盖杯”。
企业品牌冠名权
企业品牌冠名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资赞助或购买某项活动或项目的命名权,从而获得在相关场合展示自己品牌的机会。例如,一些体育场馆可能会被命名为“XX银行体育馆”或“XX啤酒体育馆”。
总结来说,冠名权涵盖了体育赛事、活动、建筑物、道路、桥梁以及企业品牌等多个领域,其共同点在于通过出资赞助或购买命名权,获得在特定场合展示自身品牌或宣传自身产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