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犯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需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行政犯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实质性行政违法:
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形式性行政违法:
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内部行政违法:
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外部行政违法: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
作为行政违法: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行政违法:
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行政犯的具体罪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违法运用资金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多种违规行为,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违反规定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犯与滥用职权等行为是不同的。滥用职权通常受到的是刑事处罚或者纪律处罚,而行政犯则是指那些违反行政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