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残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疾病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
包括因治疗和康复产生的交通费用。
营养费:
必要的营养费用。
误工费:
因治疗和康复期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辅助器具费:
如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并乘以伤残赔偿系数。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因残疾导致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标准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
部分地区法律规定,因伤致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帮助因病致残的个人和家庭应对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和生活挑战。具体的补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