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可以请 3个月至24个月,具体天数取决于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际工作年限与医疗期的关系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周期
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
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周期为12个月。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假的批准与效力
用人单位对病假具有批准权,但职工必须依法递交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和医嘱证明,并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该请病假手续即应视为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综上所述,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请病假3个月至24个月,具体天数根据其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用人单位在病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