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也称为户口,是由 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的,用于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户籍,而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
具体来说,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工作。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因此,户籍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中的户籍科和乡镇派出所,它们负责户籍的登记、变更、迁移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