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责和次责的赔偿比例如下: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主责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
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时,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时,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如果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其赔偿责任不超过10%。
建议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各方自行承担。
事故责任比例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如果有监控视频或其他证据,可以更准确地划分责任比例。
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以便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