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代理人代为申请:
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房屋拆迁许可证:
由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
拆迁公告及方案:
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及其复印件。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拆迁双方签订的补偿和安置协议。
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批准书或设计任务书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该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用地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证明拆迁人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详细说明拆迁的范围、时间、方式及补偿方案等。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证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落实。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材料:
包括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的相关证明等。
这些证件和材料是拆迁过程中必须提供的,以确保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建议在拆迁前仔细准备和审查这些文件,以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拆迁延误或其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