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证明通常需要到公证处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以下是办理遗产继承证明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动产继承证明:由被继承人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不动产继承证明: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所需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材料。
遗产若为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注意事项
遗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继承人证明可在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然后到户籍管理派出所加盖公章确认。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和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