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扶贫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这类学生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
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这类学生虽然已经脱贫,但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经济状况仍然不稳定,容易重新陷入贫困。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这类学生由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这类学生由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需要政府提供特困救助。
孤儿(事实孤儿)学生:
这类学生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管理,父母双亡或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烈士子女和残疾军人子女:
这类学生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管理,其父母为烈士或残疾军人。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这类学生由残联认定,且家庭经济困难。
大病学生:
这类学生患有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这类学生由于其他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如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
家境相对贫困的学生:
这类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但不符合上述建档立卡等特定贫困条件,通过申请和学校调查后可以享受贫困生补助。
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
这类学生学业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可以申请贫困生补助。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这类学生虽然不满足建档立卡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
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这类学生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享受相关补助。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这类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需要政府提供特困救助。
这些学生扶贫措施旨在通过教育和其他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就业能力和生活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体措施可能包括资金补助、教育支持、专项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