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停止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进入实行阶段。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犯罪既遂:
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
这些形态是根据犯罪行为在产生、发展和完成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和主客观因素而区分的。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均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而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则属于犯罪完成形态。
建议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准确识别和判断犯罪停止形态,有助于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