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中标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时
应按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
中标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时
应按定额相类似的项目确定变更价格。
中标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定额分项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或类似的单价时
承包人应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单价,送甲方代表审定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程序
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遵循合同条款和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进行变更工程价款的计算和确认,以确保工程变更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