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院调解
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诉讼内调解。
人民调解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也称为诉讼外调解。
仲裁调解
在仲裁庭主持下,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外调解。
行政调解
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诉讼外调解。
背靠背调解法
调解员分别与纠纷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说服、教育,最终促成调解。
面对面调解法
调解员召集纠纷当事人,让他们当面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要求,协助双方进行沟通,适用于简单的纠纷或双方分歧不大的情况。
换位思考法
建议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以促成共识。
甜蜜爱情回忆法
针对有感情基础的当事人,通过回忆共同经历,唤起他们的情感共鸣,从而化解纠纷。
冷却降温法
在矛盾纠纷激化时,调解人员采取冷静的方法,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待情绪稳定后及时进行调解。
心理干预法
结合心理学策略,对当事人的心理及行为施加影响,降低其心理预期,使其冷静思考,从而达成调解。
这些调解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纠纷和当事人,调解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