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注意什么

时间:2025-01-11 11:30:56

办理刑事和解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依法办理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明确,明确因果关系和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不得以刑事和解为由降低取证要求或进行简单化处理,不得因和解而拖延办案时间,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期限。

告知义务

公安机关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刑事和解,并详细解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及相应的程序性法律后果。

告知情况应制作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若当事人和解不成功或明确表示不需要刑事和解,公安机关应立即进入移送起诉程序。

和解申请与审查

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又提出和解申请且案件未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应允许,但此申请应以一次为限。

公安机关需按照法定要求对刑事和解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应制作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若审查认定和解成功,公安机关可依法作出撤案处理或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和解协议书的撰写与签署

尽量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撰写和解协议书,便于办案人员接受此协议,出具从宽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近亲属代理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有授权委托书,以免造成无权代理。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由其全部近亲属签订和解协议或者出具特别授权书代表全部近亲属签署和解协议,并由公安机关证明其近亲属身份。

辩护律师可以作为见证人,但一般不宜担任和解协议的代理人,以免陷入民事纠纷中。

法律效力与自愿性审查

刑事谅解书若造成受害人伤害的,应写明赔偿已达成的协议;若没有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则不需要说明。谅解书的重点是表达清楚已经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受害人不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和解协议书需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其自愿性和合法性,一旦签署原则上不得反悔(《刑诉法》第289条)。

适用阶段

刑事和解适用于刑事诉讼全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阶段。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刑事和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