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标已经过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重新申请
如果商标到期后的六个月内都没能将商标续展手续办理完成,可以在一年后对因到期失效的商标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一年时间后在递交申请注册的同时发现别人也在抢注你的商标,可以在其初审公告阶段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提出争议
如果失效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抢注成功,还可以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
协商许可使用或购买
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协商是否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或者直接把商标购买回来。
注意宽展期
商标宽展期过期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进行续展,商标局会注销该注册商标。但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宽展期过后还可通过特定程序恢复商标权,具体条件和程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建议:
尽早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避免因错过续展期而导致商标被注销。
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续展手续,应尽快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挽救,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