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烟台国丰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关于王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烟任 (2025)10号 ),委派王浩同志为国丰集团董事、董事长,不再委派荣锋同志为国丰集团董事长、董事。

公告显示,王浩,男,出生于1977年8月,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1999年7月至2025年3月,历任莱山区初家镇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委办公室调研室秘书、党政办秘书,挂职烟台高新区盛泉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莱山区解甲庄镇党委副书记,共青团莱山区委书记,共青团烟台市委 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招远市常委、副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烟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等职。2025年3月至今,王浩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浩(资料图)
烟台国丰集团表示,本次人事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烟台国丰集团成立于2009年2月, 2017年10月,烟台市政府正式批复将国丰集团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18年10月正式启动运营。集团注册资本105.56亿元,总资产4375亿元、净资产1382亿元,持有万华化学、冰轮环境、泰和新材、张裕股份、密封科技、民士达、东方电子7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8支股票,获境内双AAA主体信用评级、国际BBB+主体信用评级。
来源丨齐鲁晚报烟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