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运股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保证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记载等且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分不同情形:在发行已完成但未上市前,董事会将公告并于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额返还投资者股票申购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已完成并上市后,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如未履行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 12 个月内不得发行证券等,或按照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有虚假记载等且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督促公司回购全部新股,并在公司上市后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违反承诺,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等,对其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责任。若其存在虚假记载等且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决策程序并赞成回购决议。若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直接损失为限。如违反承诺,公司有权扣留本人薪酬、津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列出了相关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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