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多人组团电捕鱼案受到顶格刑罚。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黄某伙同郭某等28人分乘18条船在微山湖、沛县千岛湖湿地等水域非法捕捞,使用电捕鱼工具,造成水域生物大量死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黄某负责提供捕捞信息并组织收购,郭某等船主组织非法捕捞,刘某等6人明知非法仍收购渔获物。检察机关对黄某等30人提起公诉,法院顶格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他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猖狂捕捞!男子组团电捕鱼被顶格处罚判刑3年
时间:2025-06-06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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