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承诺收益、夸大种养业产品功效、家装广告声称“零增项费用”……4月2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8件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一公司发布广告 承诺收益被罚12万元
经查,当事人通过某互联网平台发布含有“小成本、多项收益、每个月的收益超过你的想象、立即安装立即赚钱”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2024年2月,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种养业广告夸大功效 被罚3万多元
经查,当事人在果宝牌梨花粉(精)产品包装盒(袋)上印有“果宝1+1梨花粉由我厂科研人员精心研制而成的高活性花粉,授粉后坐果率可达到80%—90%,果宝梨花粉对库尔勒香梨的授粉效果尤为显著,提高了香梨的坐果率和品质”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在种养业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违法行为。2024年11月,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家装广告声称“零增项费用” 被罚4万多元
经查,当事人委托某广告公司发布视频广告,含有“一律工厂价直装,预算价就是结算价零增项费用”“工厂送货上门安装,售前售后一站式服务”等虚假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4年11月,滁州市来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布违规教育广告 被罚款0.3万元
经查,当事人通过某互联网平台发布含有“热烈祝贺母校毛坦厂中学姚某某同学被清华大学录取”“毛坦厂中学高三复读班让普通孩子圆梦大学……恭喜毛坦厂中学高三学子:胡某某(理)689分,雷某某(理)678分两位同学被清华大学录取”等内容的广告,构成教育、培训广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被罚0.83万元
经查,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含有“安全,无栓塞、排异和感染风险;不红不肿、没有副作用……无修复、无后期挛缩,无特殊禁忌”等内容的医疗广告,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2024年7月,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8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机构无资质仍虚假宣传被罚0.48万元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医养结合机构资质且未开展医疗服务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发布含有“老有所医、医养结合”的广告,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4年7月,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48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使用医疗用语被罚0.4万元
经查,当事人利用中小学教材的“书皮”发布配镜广告,含有“闪亮柚近视放空管,主要针对青少年近视远视斜视弱视视功能问题进行干预预防,近视怎么办就找闪亮柚”等内容,构成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用语等违法行为。2024年8月,安庆市宿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广告“未审先发”被罚0.91万元
经查,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含有“连锁品牌陌客尔口腔,黄山陌客尔口腔门诊部种植牙人类第三副牙齿,特惠韩国进口种植牙+升级全瓷牙冠全包价2580元”等内容的医疗广告,构成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2024年12月,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9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