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年,遵义交出亮眼“答卷”!

时间:2025-07-02 11:30: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遵义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秉持法治精神,坚持守正创新、踔厉奋发,着力构建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流程、融合多方力量,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来,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与深化教育帮扶相结合,遵义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平安遵义”“法治遵义”建设贡献了坚实力量。

2024年12月17日,遵义医科大学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实践基地挂牌。


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是遵义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机构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相继出台《遵义市社区矫正法定职责任务清单》《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的意见》《遵义市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常态化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机制》《关于在监狱及看守所设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着力补齐短板、拧紧链条,为执法人员履职划清“硬杠杠”。规范化的入矫宣告仪式已成为常态,明确权利义务、严明纪律要求、落实矫正小组责任,为后续监管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9月1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向播州区司法局枫香司法所赠送锦旗。


为破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难题,遵义市司法局创新性地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实施“三社”(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创新试点。从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民警下沉至中心城区司法局,充实一线执法队伍。这些民警在调查评估、报到登记、宣告入矫、警示教育、收监执行等关键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与社区矫正专职干部紧密协作,显著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2024年初,红花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及“三社”大队发现矫正对象赵某多次未按时报到,抵触情绪严重。深入调查发现,赵某因企业原料被超期查封、银行抽贷等问题困扰,陷入经营困境,生活压力巨大。红花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迅速联合检察机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查明超期处置违法事实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处理。问题解决后,赵某企业经营迅速恢复(日均出货量从2吨升至8吨,员工返岗率从35%升至89%),银行授信恢复至15万元。更令人欣慰的是,重获生机的赵某积极回馈社会,带领员工参与公益活动并设立助老送餐点,实现了从“抵触监管”到“感恩新生”的转变。

遵义市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力求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2022年7月,遵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鹏做客交通广播直播间,吸引84.57万听众参与互动普法。同年,以社区矫正为题材的微电影《救赎》入围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用艺术形式传递法治精神。各县区广泛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五年累计举办60余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群众代表及矫正对象家属等实地参观,增进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

派驻民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


警示教育是入矫“必修课”,2025年5月,绥阳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新入矫对象集中观看由遵义市司法局联合驻遵监狱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社区矫正≠逍遥法外》。该片以真实收监案例为镜鉴,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深刻警示矫正对象珍惜监外服刑机会,严守监管规定,已成为全市矫正对象入矫教育的“第一课”。

科技手段正深刻改变着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在湄潭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省级智慧管理系统,可高效完成对矫正对象的远程视频点验,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传统监管方式耗时长、效率低,而智慧管理系统让监管更加便捷、智能、高效。”工作人员介绍道。科技赋能为社区矫正工作插上了“智慧翅膀”,推动管理方式向智能化、信息化转型。

五载耕耘,硕果盈枝。遵义市社区矫正工作以法治为纲、以创新为翼、以科技为擎,持续深化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更成功帮助众多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重获新生,充分彰显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教育感化作用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优势,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遵义、法治遵义建设书写了生动注脚。

全媒记者:杨义霞 通讯员 臧鑫

编辑:何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