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案件受理费
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再审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包括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等费用。
申请费的具体金额根据申请的事项和金额而定,具体标准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诉讼费用
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这些费用通常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律师费
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时,需要支付律师费。
律师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性质、争议金额以及律师的收费标准而定,通常需要与律师事先协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案件可能会减免案件受理费,例如劳动争议案件等,具体情况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