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持有效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与受理
一方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交诉讼离婚申请
准备立案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离婚起诉状、结婚证等,并收集相关证据。
调解阶段
法院在立案后,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可能的结果包括和解、调解离婚或调解失败。
审判阶段
若调解未果,法官将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要求原被告按时出庭参与庭审。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调解无效时,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自提供2张近期1寸单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其他证据材料等。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简单快捷,但需注意冷静期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