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劳模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
荣誉津贴
市级劳模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市级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为每月120元。
春节慰问金
原标准为300元,现调整为600元。
医疗补助
市级劳模应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具体医疗补助办法依据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疗休养和体检待遇
市级劳模应享受疗休养待遇和体检待遇。
特殊困难帮扶
原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现调整为每人每年5000元。
其他待遇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包括其他形式的补助和优先权,例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优先权。
这些待遇旨在表彰劳动模范的贡献,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福利。具体待遇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总工会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