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起诉离婚的步骤如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包括结婚时间、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证据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据、子女的户口或出生证等。
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不在广州,或者双方都在广州,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即广州的法院。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的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庭审查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将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需缴纳诉讼费(通常为50元)。
法院审理和调解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
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有三种:维持婚姻、登记离婚、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双方到庭。开庭时,法院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最终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判决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离婚,还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
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建议: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以提高立案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