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公示主义:
亦称公告管理,是国家对保险业最为宽松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保险业自律能力较强的国家,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经营不进行直接监督,而将其资产负债、财务成果及相关事项公布于众。
准则主义:
亦称规范管理,是由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涉及保险行业运作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必须遵守,并在形式上监督实行的管理方式。该方式适用于保险法规比较严密和健全的国家所采取。
批准主义:
亦称实体管理,是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在制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保险业实行的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其监管的内容涉及保险业的设立、经营、财务乃至倒闭清算,是一种较为严格的监管方式。
这些监管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和法律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业的变化,一些国家可能会在这些监管方式之间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