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从量计征
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如重量、体积、面积等。
例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原油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对天然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作为计税依据,即自然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
例如,中国产品税的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即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
复合计征
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即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加上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交易额
指在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额,如销售商品的销售额、提供服务的收费额等。
这类计税依据主要适用于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所得额
指个人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劳动、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如工资、股息、利息等。
这类计税依据主要适用于所得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其他特殊规定
某些税种可能有特定的计税依据,如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可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年度收入额、每月收入额或其他收入额减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这些计税依据类型在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征税对象中有具体的应用,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来确定适用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