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下是详细的手续步骤:
申请
男女双方各自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和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过婚的还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受理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
婚姻登记员会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确认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
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
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并按指印。
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相关表格。
发证
办理完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所需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需持离婚证件。
其他事项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通过以上步骤,男女双方可以完成复婚的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夫妻关系。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