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明:
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
委托证明:
如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委托证明。
共有房屋同意证明:
共有房屋出租需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承租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明:
个人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需提供居留证件或护照。
单位或组织证明:
如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境外单位还需国家安全局批准的相关文件。
办理程序:
签订合同:
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交纳规定税费。
提交证件:
提供上述所需资料。
领取证件: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承租人可能会获得《房屋租赁登记证》。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租房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条款。
租房前应了解房租包含的内容,如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等。
请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和流程准备相应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