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平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填写建房申请表
由建房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镇政府初审
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并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申请竣工验收
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并领取产权证。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建房户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按流程办理,避免遗漏。
注意遵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建房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