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主要归 公安派出所和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具体来说:
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企业属于企业,但在派出所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协调配合重要刑事案件,以及进行基本的消防检查和应急领导等工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总结:
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的监督管理,而公安派出所则负责消防安全和日常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