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法定权利包括:
受抚养权:
幼儿有权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和照顾。
受教育权:
幼儿有权接受教育,包括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
生命健康成长权:
幼儿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受保护权:
幼儿有权免受危害其精神、生理和情感健康的威胁,包括免受歧视、剥削、虐待、忽视和歧视。
肖像权:
幼儿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非法使用。
名誉权:
幼儿有权保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侵犯。
财产保护权:
幼儿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非法侵占。
隐私权:
幼儿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
荣誉权:
幼儿有权保护自己的荣誉不受侵犯。
著作权:
幼儿享有对其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
平等对待权:
幼儿有权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对待。
拒绝不合理劳动权:
幼儿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劳动。
民事活动代理权:
幼儿有权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休息娱乐权:
幼儿有权享有休息和娱乐的时间。
人身自由权:
幼儿有权享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
这些权利是确保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儿童权利公约》详细规定了这些权利,并强调了各国政府和社会应采取的措施来保护幼儿的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