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扣除方式如下:
一般情况
事假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事假期间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出勤比例扣除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事假一般是不带薪的,按照当月出勤比例扣除。比如应出勤23天,但实际出勤20天,则实际应付工资为工资总额乘以20除以23。
超过一定天数后的扣发标准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
事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一般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算出每天的工资,然后根据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具体计算公式为:员工请事假扣款的工资 = 月工资 / 21.75 * 请假天数。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
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事假扣工资政策时,应确保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制度不合理而引发劳动争议。
劳动者在请事假时,应提前了解并确认用人单位的请假和扣薪政策,以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