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保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般保证:
这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这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这两种保证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点和方式。一般保证是债务人先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补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同时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方追索。
建议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以便在债务违约时能够依法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