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人员怎么出国

时间:2025-01-06 14:03:47

备案人员出国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登记备案

备案人员包括在职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离退休副司级及以上干部、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应层级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申请审批

在职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需由所在司室、机关纪委和局保密办在本人填写的《审批表》和保密承诺书上签批意见,提前10个工作日交人事司审核,人事司按程序报批。

非登记备案人员(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人员)需要由组织部办理,填写相关审批表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等。

如果是涉密人员,还需要进行出境前保密培训和制定保密方案,并在出境后返回国内后进行回访。

信息更新

如果备案人员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或主管部门发生变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登记备案的内容。

证件办理

备案人员需要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出境意见后,出入境管理部门方可受理申请、签发出入境证照。

其他注意事项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时间原则上应为假期,特殊原因非假期因私出国(境),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备案人员新办证件后7天内、使用证件后7天内,请将证件交由证件管理单位统一保管。

建议:

备案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境)证件。

如果涉及特殊身份或敏感岗位,建议提前与所在单位及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