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违法判决是指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形式。这种判决形式不涉及创设、变更或撤销法律关系,也不执行强制执行,而是仅仅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争议状态。确认违法判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但由于考虑到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害或者程序的轻微瑕疵,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而不撤销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
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作为违法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确认违法判决具有以下特征:
宣示性: 确认判决仅能对现有法律上的状态予以确认、宣告,不赋予权利,不给予身份,也不课予义务。其目的在于防患未然,对行政的法律约束和促使行政机关守法。 既判力的对世性
通过确认违法判决,法院可以明确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促使行政机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