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个人会员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合法执业保障权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包括参加诉讼活动、收集查阅相关材料、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等权利。
学习和培训权
个人会员有权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以及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福利享受权
个人会员可以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
资源使用权
个人会员可以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意见和建议权
个人会员有权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权
个人会员有权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反映意见权
个人会员可以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参加会议权
团体会员有权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资源使用权
团体会员可以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监督和建议权
团体会员有权对律师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义务
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均需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律师会员在执业和管理中的基本框架,确保律师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