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缴付首付款
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符合贷款条件,会通知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办理房屋抵押相关手续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
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
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银行一般代办)。
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其他相关手续
借款人需要提供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等。
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需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签订贷款合同后,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建议:
在办理贷款前,详细咨询贷款银行或相关机构,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要求,避免遗漏重要环节。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